這就是我不喜歡第一人稱的原因之一,不是誰都能寫得好帶入。就在拉娜當保母的同時,室友貝卡失蹤了,於是故事就變成,一邊寫拉娜應付那孩子,一邊寫拉娜跟貝卡發生的事,而這種兩條敘事線到最後交會,是很常見的手法。身為一個沒有耐心的讀者,我說我,過多的內心與過去回憶我只覺得看得好累。
整體來講我會說,真的喜歡第一人稱敘事法並且能接受內心戲的人在看。回過頭來想想,這本書其實同時要解好幾個謎,日記是誰的、小孩怎麼了、室友怎麼了、拉娜本身怎麼了,還有教授也來參一腳,又是精神異常又是失蹤案的,題材都非常好,應該挺能吸引人,但就是沒什麼特別的感覺。或許這就是所謂的說故事的能力?不過由於整體的寫作編排我就先過了,也不劇透了。
(image source: 博客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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